当代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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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技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国际地位提升、维护国家安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在政策推动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然而,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资本市场功能不足及生态协同短板仍制约着“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形成。要通过构建适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等举措促进我国科技金融更好发展。
[关键词] 科技金融;资源配置;资本市场;生态体系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科技金融是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产物,通过信息技术和创新金融工具为科技创新及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金融支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要求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5年5月,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推出15项政策举措,以加快破解科技金融突出难题,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政策机制,持续完善科技金融体系,科技金融领域发展成效显著。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支持科创企业力度。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科技金融注入“新动能”。数据显示,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达20%,2025年上半年科技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提升了25%,融资成本下降2%。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仍存在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资本市场功能不足、生态体系建设滞后等短板问题。
金融资源配置失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与现代科技企业的资产特征不相符。一是抵押物矛盾。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需求高,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却因缺乏房产抵押被银行拒贷,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政府担保”等途径获得贷款的企业甚少。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仅18%能通过传统抵押获得贷款,通过专利质押融资的企业更是不足5%。二是期限错配。银行科技贷款平均期限为3年,而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周期普遍超8年,这就容易出现研发仍在关键期但因贷款到期而被迫出售核心专利的情况。另外,银行信贷审批流程复杂,速度缓慢与科技产品迭代速度存在矛盾。企业等待贷款发放时间过长,不利于科技产品研发与创新,削减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实力与进度。三是区域失衡。长三角地区科技贷款占比达42%,而中西部合计不足18%。地区资本配置长期失衡容易导致经济失衡,进一步加大地域差距。
资本市场功能不足。资本市场功能不足表现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衡,我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仅11.7%,远低于发达国家80%—90%的水平。同时存在科创板上市门槛高,未盈利科技企业融资受阻的问题。另外,我国风险投资存在早期投入不足的情况。早期项目获投率不足15%,政府引导基金风险容忍度仅有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30%的行业标准,这使得很多企业无法施展拳脚,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科技信贷增速虽达41.5%,但资金错配造成30%的贷款流向现金流稳定的成熟企业,而非真正需要支持的初创项目。
生态体系建设滞后。首先,科技企业的信贷风险问题仍然存在。小部分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碍于产权价值评估难、变现流转难的现实问题,市场接受度并不高,最终导致贷款失败或额度不足,影响科技研发进程。其次,还存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标准化程度低的问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仅占信贷总量的0.8%,评估成本占贷款金额的3%—5%。此外,我国科技保险覆盖率不足30%,相比于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科技保险+专利证券化”的全周期服务体系,我国生态协同性明显不足,同时缺乏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工具。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的对策建议
构建适配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推广“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综合服务。“投贷联动”是指通过整合股权与债权融资工具,形成“投资+信贷”协同模式。可联动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构建“融资方+投资方+贷款方+担保方”闭环体系。例如,浙江省产业基金联动银行采用这种模式,累计为上百家企业提供百亿元融资。而“投保联动”则聚焦风险分散与保障机制,要求银行与担保公司、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按比例分担损失,并通过科技保险抵抗研发中断、成果转化失败等风险。此外,国家政策明确鼓励“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组合模式,如广东推动“补投贷”联动,整合财政补助、股权投资和银行贷款,形成全链条资金支持。二是开发“研发贷”“人才贷”等专属信贷产品。“研发贷”以企业研发项目为授信点,如成都市科研局推出针对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最高可获贷款3000万元,利率较LPR下浮10%。“人才贷”则是指依据科技人才资质授信,如湖北省将人才分为“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三级,单笔额度最高1000万元,并配套贴息政策。三是建立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按企业生命周期制定分阶段服务策略。在初创期,以信用贷款和风险补偿为主,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的同时政府承担部分风险损失。在成长期,推广使用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贷款。在成熟期,倡导并购重组和债券融资,通过并购贷款助力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深化科创板改革,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当前科创板已通过第五套上市标准为未盈利科技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截至2025年5月,10家未盈利科技企业进入IPO审核流程,其中5家选择第五套标准。例如,深圳北芯生命科技尽管2024年亏损2.27亿元,仍通过科创属性审查获得受理。政策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适用“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流程,允许研发投入占比超30%的企业豁免短期盈利要求。这一机制显著提升了对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长周期行业的包容性,促进科技金融发展。二是发展直接融资工具。发展直接融资工具可以通过扩大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交易所拓宽主体范围以实现扩容或者从产品创新方面入手。如TCL科技发行首单数字经济科创债、深交所推出“可转债挂钩研发进度”产品等。另外,可以通过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创新或设立科研创新基金等方式促进科技金融进步。
优化科技金融生态。一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应明确将风险容忍度提升至30%,同时延长考核周期。对天使类子基金按10年周期考核,允许前5年亏损。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解决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的后顾之忧,丰富知识产权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品种,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多样的服务。政府应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加补贴,进而降低科技保险产品价格,增强科技企业投保意愿。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完整的法律法规,针对区块链、科技产品等新兴领域,明确技术应用边界和标准。例如立法要求三方机构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并建立全国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并且要打破行政壁垒,实现科技、金融、财税等多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资本市场功能不足及生态协同短板等问题,要从构建完整金融服务体系、强化资本市场赋能以及完善服务体系三方面加以突破。同时,要在中央统筹下,实施因地制宜的差异化区域政策、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举措有效激发企业微观主体创新活力。唯有实现制度创新牵引、资本市场赋能、生态体系护航的三维协同,方能将我国科技金融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竞争胜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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