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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25年第6期

【专家智库】共同富裕场域下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考

发布:2025/06/05 15:34  作者:甘建芳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2025年6月  阅读量:

从共同富裕场域出发,深入把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独有的运作逻辑、内在规律,促进二者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凸显出多维度的时代价值意蕴。囿于多重因素的制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面临着对共同富裕的“全面”要求践行不力、“公平”价值彰显不力、“效率”诉求关照不力等现实困境。共同富裕场域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创新,需要加强党建引领,健全驱动保障机制;加强能力提升,完善动力培育机制;加强组织创新,优化治理运行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建构要素支持机制。

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时代语境中,坚持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始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一贯主张和鲜明观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都强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共同富裕场域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

价值意蕴

实现共同富裕,最终靠的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方位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从共同富裕场域出发,深入把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独有的运作逻辑、内在规律,促进二者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凸显出多维度的时代价值意蕴。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时代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
质要求。“农业强则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强国必先强农。扎实并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质量好坏关乎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的实现与否,直接影响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的底色和成色。脱贫攻坚战中各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表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消解相对贫困的人类发展难题,有效规避改革发展中的两极分化,阻隔贫富差距的恶化和代际传递,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进农民福祉的有效途径,为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设施、环境条件,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畅通城乡经济要素流动循环,减缓城乡发展的机会不平等问题,从而提升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程度,以及共同富裕的整体水平,为农民就地就近过上现代化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聚焦共同富裕目标,面对“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时代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抉择。共同富裕是囊括乡村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包含物质和精神在内的全面富裕。在改革创新发展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弥足珍贵的经验。面对新时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深厚的人文情怀,一以贯之地重视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牵引作用。从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2022年“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到2023年“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再到2024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凸显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在不断地向纵深推进。立足共同富裕场域,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抉择。

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民族复兴的时代必然。共同富裕既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价值追求,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价值旨归。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多年来的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人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坚持不懈地朝着共同富裕目标奋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抓手,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是新时代赋予的一项重大历史使命。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尤为重要和紧迫。要完成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理性地看到收入差距依然是束缚共同富裕实现的一大难题。着力解决好发展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迫切需要发挥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独特优势和功能作用。从党和国家有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政策文件的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上看,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政策共识和政策指向,谋划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议题。因此,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和关键抓手,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对标共同富裕目标,以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诉求,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现实困境

得益于党和国家的高位统筹谋划,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纵深推进,特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新时代全国各地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呈现出良好态势。但是,囿于发展主体能力、资源禀赋条件、政策协同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风险与挑战,面临着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人民性、共享性等属性要求不相适应、不相吻合等诸多的现实困境。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凝心聚力”的政治优势对共同富裕的“全面”要求践行不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为核心,以产权集体所有制为基本前提的集体经济的新型实现形式,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中起着托底支撑作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公有制的本源性具有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凝心聚力的政治优势,强调了通过合作与联合提高个体的生产力。这种强化劳动合作与要素合作相结合实现共同发展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将分散的农民有效组织起来,促进农民个体迈向共同富裕。尽管“党建在场”成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普遍意识,各地在积极创新党建引领发展模式,引导社会各界主体共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推动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均衡发展,但其凝心聚力的政治优势对共同富裕的“全面”要求践行不够得力,增进成员对其发展的认同与向心力上还差强人意。一些地方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创富能力不强,发展水平并不高且各地发展差异大,极不平衡,不同地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也参差不齐,不够平衡。各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不仅造成农村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剧了农村集体经济分散固化,也给全体人民的全面富裕带来不利的影响,阻碍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此外,由于党建引领促进共同富裕的动力轴心作用不够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加之一些参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主体的协同合作意识不够强,民主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以致行政过度干预、越俎代庖、权力寻租腐败等现象难以根本性有效遏制,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小官巨贪”。同时,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难以持久地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普惠”的体制优势对共同富裕的“公平”价值彰显不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之所以可赋能共同富裕,究其内在机理,是因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集体所有的制度属性表现出更多的人民性和社会性,与共同富裕“公平”的共有、共营、共享基本要求相契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顺应了新时代社会生产力发展大势和新要求,以新质生产力提升了资源利用率,以更为清晰的所有权关系确保了个体成员按股份参与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分配,在收益上获得更好发展。与此同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注重按劳分配,注重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以更为灵活的分配方式,让集体成员在共同发展的平台上分享资源和利益,有效降低了其市场经营风险。正是这种功能定位,如同有关研究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挥其统筹功能,能够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保障小农户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其经营性收入的稳定增长”。但在实践中,往往由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韧性和协同性不够,面临着主体困境、经营困境和福祉困境,从而导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普惠的体制优势对共同富裕的“公平”价值彰显不力。这种不力表现的根本原因是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者偷懒或越位,对集体成员的需求关注不够。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性、自主性的缺失,使村民个体、外来企业与村集体的合作很难稳定持久,彼此间利益的失衡也制约了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再加上受“公地困境”的影响,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对眼前利益过于偏倚,对长远利益的关注不够,更可能加剧矛盾。如果在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对自有资源开发、外源性资源整合、内源性资源配置等方面决策失误、措施不当,集体经济组织就难以通过自主发展、自主治理来实现新型集体经济更富有成效、更为稳健的增长。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民主运行”的治理优势对共同富裕的“效率”诉求关照不力。得益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公平与效率、经济发展和治理效益的统筹兼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统”的功能,强化产权多元叠加、股份合作产权结构内洽,促进了产业规模效应和生产要素资源集聚效应的加速形成,有效调和了资本与权力、小生产与大市场、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公与私等诸多关系矛盾,促进彼此间的和谐共处、协同跟进,进而在有效实现激发动力与提升能力的良性互动、社会主义原则与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机平衡中,促进公平与效率的双向奔赴。但如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践与共同富裕目标的统筹处理不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机制运行约束力不强,“民主运行”的治理优势对共同富裕的“效率”诉求关照不力,就难以真正做到权责对等。从目前各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现代化组织治理结构和体系有待优化、行政干预过度、民主监督问责机制缺位、多元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的累加冲击下,以致生产资源要素不能高效利用,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没有建构起来,主体间的利益联结不够牢靠、不够结实、不够紧密,不能更好、更多地分享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增值效益。受此影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主体“主人翁”意识缺乏,持续参与意愿不大,热情不高,创新动力不足,韧劲缺失。

机制创新

新征程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遵循高质量发展原则,要在创新经营模式、实现机制中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共同富裕场域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创新,需要通过创新探索有效的驱动、激发、协调、保障合作和联合的机制,打造良好的合作和联合的外部环境,充分激发合作和联合的内在动力,才能确保持续且高效的合作和联合。要达成共同富裕场域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必须在由谁来领航驱动合作和联合、以什么来更好地持续合作和联合、何以更好分享合作和联合收益等方面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机制创新。

加强党建引领,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保障机制。共同富裕场域下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建引领,这不仅是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引领,更是其驱动的根本保障。一方面,需要强化党建效能输入,锚定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彰显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主导和发展引领性,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保障机制,充分地将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嵌入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要着眼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现代化,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观、新时代共同富裕观的理论武装和理性认知,优化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文化生态。另一方面,聚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有效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基础、要素支持、市场秩序等,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统筹、资源整合、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服务职能作用,将党建引领融入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建立健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主心骨等领导统筹的核心作用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成员发展经济的本领提升,增强他们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凝聚力、引领力和带动力。要着眼于培育出色的政治强、懂经营、会管理的村干部,注重加强他们的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班子、专业人才队伍和运营团队的综合素质、能力素养等方面的整体提升,切实增强他们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使命与担当,自觉地将党建引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现实效能。

加强能力提升,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培育机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等的协同合作。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富裕、全面富裕,具备一定能力的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是基础。农民主体性孱弱,外来主体参与环境不优,都会制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此,一是要强化主体市场意识。加强各类主体特别是农民主体的能力提升,通过强化现代市场理念的宣传教育,完善参与发展的培育机制,提升各类主体特别是农民主体的市场意识、参与决策能动性,赋予集体经济成员更为公平、公正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话语权、决策权,从而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发展动力。二是构建激励扶持政策体系。通过项目资助、进步奖励、达标奖励等多种方式调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对发展潜力大、创收能力强、群众受益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嘉奖,对优先吸纳困难户、残疾人就业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对发展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亏损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宽容,并给予政策支持和有效帮扶。三是完善收益分配体系。针对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均衡性缺乏的问题,要着眼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盈利,确保集体组织个体成员和村集体实现收益共享,推进收益分配体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制度体系、权益保障机制,使利益分配更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真正让集体经济成员成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受益者。要探索多元股权经营制,鼓励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技术人才等出资入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并按照持股比例享受分红。四是注重人才培养引进。大力营造各类人才回村优越的“双创”环境,建立乡土人才资源库,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储备人才;探索实施集体经济发展合伙人制度,吸引农业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和社会人才,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入股、专业服务等形式,与村集体“一对一”结对合作;深化集体经济项目“揭榜招贤能人领办”发展路径,通过合作模式和激励机制,把一些有资本、人脉、实力的人才引到村里来,带动本地能人水平、见识的提升。

加强组织创新,优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治理运行机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息息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是集体成员团结合作的组织形态,村企生产资源要素联合的统合形态,也是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平台载体。其组织运行状况关乎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效与活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身治理,组织治理制度完善与否,决定着集体“三资”能否高质量利用、增值,其生产经济管理能否产出经济效率和综合效率。要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从组织形态层面看,需要从集体组织内部引导治理创新、完善组织治理运行机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需要在优化政策支持中强化集体成员的合作、资源要素的联合,给予强大外力推动。为此,需要加强组织创新,优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治理运行机制。一是强化面向共同富裕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定位。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经济管理不足、建设平台缺失、职能定位模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的职能定位,改善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创新,着力提升成员发展经济的能力,优化其内部治理结构及治理运行机制,简化股权设置,规范经营管理,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能。二是创设有利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要着眼于提升政府引导和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在界定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权力边界、权力清单中,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划分,强化彼此的职能属性,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属性更为明朗,其独立性与经济自主权更为鲜明。三是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的经营模式。要着眼于打造可持续发展的集体经济利益共同体,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集多元化、融合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人文素养等方面因素,深入挖掘、充分发挥本土资源禀赋、政策优势,突出产业多元融合,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经营模式,强化造血功能,不断延展农村产业链,丰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业态,打造基于本土特色的优势产业、经营模式和产品品牌,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加强资源整合,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支持机制。更为广泛的要素联合、联动,是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和基本前提。资源要素供给短缺,地域竞争优势的资源禀赋不厚实、统筹不力,产业弱质,整体上地区差异明显、良莠不齐,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乏力,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势能不足、动能不够、效能不佳的重要因子。这需要在资源要素的流动、交换、整合、集聚上下足功夫,注重发挥资本、财政、税收、土地、技术等方面的作用,以增强资源要素支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平衡性,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一是强化多元要素协同合作。强化土地要素资源整合,优化村庄规划留足发展用地,积极探索村集体“土地预收储”模式,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用地所需指标,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其项目用地;吸纳多元资本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多元资本、主体协作参与秩序。二是强化多村联营抱团发展。以浙江平湖、嘉善和云南姚安等地为典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经营模式表明,对于那些资源禀赋相对不足的,运用产业合作发展、集约化经营等方式,有助于将零散单一的乡村资源加以统筹整合,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形成多元共赢格局。对此经验要加以学习推广,鼓励异地置业、异地联建方式,实现对多村资源的有效整合,抱团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三是强化扶持政策体系建构。针对支持性政策不够、束缚性政策过多情况,切实松绑限制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产业扶持、税收等一系列政策,着力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法治保障。如,项目考核上要重点考核给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税费政策上需实行退税、降费等优惠政策;财政政策上应加大道路、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中共钟山县委党校讲师 甘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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