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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县域经济网 /2019第一期

【县域金融】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议

发布:2018/12/31 03:25  作者:杨亿坤  编辑:邹璠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2019年1月刊  阅读量: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就需要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核心作用。本文拟以高县及高县农商银行为样本,通过调研高县农村经济环境、县域内农村金融服务现状,找出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系统性提出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相关建议,探索出一条金融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可行之路。

 

高县农商银行的实践


——建立健全“四专机制”。一是完善“专业管理机制”。通过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涉农贷款“保持总量增长”的要求,从任务下达、过程监督、目标考核等方面,全面加强对涉农贷款的管理。二是完善“三农”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全行三农业务工作进行条线化指导,并在实践中加强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建立健全“三农专业委员会”。董事会下设立“三农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监督“三农”业务发展规划及基本政策制度的执行。四是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机制”。围绕“三农”需求,制定开发具有自身特色和针对性的专业性产品、特色化服务。


——严格落实“五新要求”。一是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创新服务。在开户、汇兑、结算、授信与贷款方面,提供链条式的一体化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的金融信息和及时的信贷支持。


二是对新人群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结合高县农业人口、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多的现实情况,主动把握有利时机,开展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宣传,为此类人群提供创业贷款,做好金融支持。


三是针对新业态探索链条服务。高县农商银行正逐步探索对“三农”相关的农家乐、新兴专业合作组织等予以创新服务,采取放宽贷款条件、增加授信额度、缩短贷款流程等形式,提高新兴经济主体金融支持的可获得性。


四是自觉适应新的“互联网+”金融需求。高县农商银行努力寻找金融同互联网的连接点和突破口,加快“蜀信e”惠呗平台的营销和推广,现已有100余户商户进驻平台,方便农副产品在惠呗平台进行展示和销售的同时,也有利于对农村经济主体销售和业务经营情况的掌握。


 五是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新思路。高县农商银行紧跟金融政策导向,积极稳妥开展了土地流转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并不断扩大规模,创新贷款形式。


——积极营销“五大产品”。一是大力营销“种养加贷款”产品。制发了《高县农商银行种养加大户贷款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村种殖、养殖、加工业大户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将信用授信额度提升至25万元,保证授信额度提升至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


二是大力营销“农村土地流转贷款”产品。制发了《高县农商银行土地流转贷款管理办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土地流转收益权保证方式,对客户进行授信测算,贷款额度控制在流转土地和收益权价值的40%以内。


三是大力营销林权抵押贷款产品。2015年,高县被列入全省经济林木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县,高县农商银行制定了《高县农商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凡在高县农商银行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财政资金按照基准利率的一半进行财政贴息,若发生风险损失的,将以林权抵押贷款担保金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


四是大力营销产业扶贫贷款。高县农商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扶贫再贷款资金2.2亿元,用于支持辖内涉农企业发展,带动100余户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同时大力发放农户扶贫小额贷款,截至2018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农户扶贫小额贷款6219户,金额21354万。


五是大力营销“一卡两贷”个人贷款。即紧紧以蜀信一卡通为依托,强化卡贷通和随e贷两个产品的营销,大力加强对农村个体经营者与广大农户的贷款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6月末,高县农商银行共发放农户贷款169631万元,比年初增加38677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38101万元,比年初增加12879万元。


——勇挑精准扶贫重担。一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扶贫工作开展,全面参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设。创新扶贫惠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将金融资源向政府重点项目、重点扶贫点、扶贫对象倾斜。


二是信贷政策倾斜。高县农商银行突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就业创业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充分对接和综合运用财政、扶贫政策。加强自身金融政策与地方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与财政、扶贫部门协调沟通,以增加扶贫贴息资金规模,丰富贴息方式,优化贴息流程,扩大扶贫贴息覆盖群体。

  

对策及建议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三农”扶持政策,需要加强信贷、产业、财税、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一是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工具,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农业现代化。二是建立健全对商业银行发展涉农金融业务的激励和考核机制,针对金融机构履行支农责任情况,实施差别化的货币信贷政策措施。


——加大保险保障力度。一是逐步提高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扩大畜牧业保险品种范围和实施区域,探索建立水产养殖保险制度,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设施农业保险。二是研究出台针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三是创新开发新型经营主体“基本险+附加险”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农机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加大农业对外合作保险力度。四是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拓宽信贷支农领域。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各金融机构要立足农村金融市场并有所作为,必须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农贷服务对象上,要由家庭传统耕作和养殖户拓展到规模化种养户、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类微小企业;在信贷支农领域上,要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和产品的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多层次的农业担保体系。一是围绕信贷需求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多种模式相结合的信用担保体系,以此分散金融风险。二是跟进完善政策审批、抵押登记、价值评估、权证交易等配套服务,拓宽农村金融服务空间。三是在现行法律和政策已经明确允许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集中的同时,建议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的融资权,允许农民通过对耕地、宅基地等农村土地设定抵押,为强化农村金融供给的深层推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全力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农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等工作,完善与信用相关联的鼓励和支持政策。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情况,建立包括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信用评定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快完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力度,不断优化服务点设置,对于基础条件暂不具备的村、屯,要通过加强临近村、屯服务点建设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支付便利。二是积极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努力消除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三是组织各银行开通现金汇款、代理缴费、跨行支付等业务,鼓励探索其他符合农民需求、有利于服务点持续发展的金融业务功能。


(作者:杨亿坤 单位:四川高县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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