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峨眉山农商银行组织召开专题会,深入学习和解读《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对峨眉山农商银行的存量和意向性政府融资业务进行依法合规决策。行党委班子成员、风险管理部、市场营销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副行长汪仕明对《通知》进行了逐条解析,全体参会人员结合峨眉山农商银行实际情况,对峨眉山农商银行前期营销的意向性政府融资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讨论。
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文涛就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峨眉山农商银行必须坚守政府融资业务红线,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开展业务,结合新政要求和客户实际情况,经深入分析和充分讨论后,尽早向政府和前期达成意向性融资业务合作的国有企业作出回复;二是鉴于上述新政可能对资金市场产生的影响,金融同业部要每周报告资金头寸情况及资金操作计划,确保峨眉山农商银行资金安全;三是加强对存量政府融资业务的日常管理和风险自查。
文章来源:峨眉山农商银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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